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即日起,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时,签字材料将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更加简便。
据了解,此次业务精简共取消1卡5表,调整1个收件和1个签字。市民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如果一并办理开通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时转账功能的,将不再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银行卡申请表》;单身职工办理租房提取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也不用填写。
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手续时,不需要填写《扣款委托书》,如一并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书》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申请核准表》也不用填写。在贷款担保环节,取消了《担保代理协议》的填写。市民在还贷期间调整借款合同的,原先在合同插页中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信息,由手工填写改为系统打印。
此外,市民在通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可以用身份证替代公积金储存卡办理本人的贷款、提取等业务。市区(不含金坛区)受理业务时,收件材料中的婚姻关系证明,由原来结婚证一种材料拓宽至证明婚姻关系的户籍等,方便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徐欢 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