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这3项税改措施已于5月1日正式在全国实施,记者从区国税部门获悉,全区将有7000多家企业享受到税改带来的红利。
税率下调直接增加企业现金流
“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就像一场‘及时雨’。”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在年初刚升格为特级资质,税负下降直接增加了现金流,省下来的钱可以用于扩大市场半径,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支持。”
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业、建筑、基础通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可以直接降低企业税负,鼓励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为企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区国税部门预计,全年国税部门增值税将减征0.79亿元、海关进口增值税减征0.29亿元、地税附加税费减征0.09亿元,合计减税效应达1.17亿元;预计该政策实施将对我区7162户企业的应纳增值税产生影响,其中减税受益最显著的5个行业是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和采矿业。
标准提高赋予企业更多主动权
此次新政还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其中,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分别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是国家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对企业释放现金流、降低税负、扩大规模等方面具有直接激励作用。”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允许部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予以选择,使纳税人拥有更多的主动权。
全区2017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且当前增值税实际税负大于3%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有1671户,全部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不仅能按较低征收率计税,同时还能享受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该政策实施预计每年将为这部分纳税人减税0.85亿元。
臧风华 吉英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