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城管局获悉,我区开出了针对未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负责收运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人员发现,位于东环二路的某大酒店存在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混装的情况,管理人员立即督促其及时整改并加强管理,但该酒店置若罔闻,连续几天依旧如此。随后,执法队员向酒店经营业主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事后,管理人员发现该酒店仍存在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混装的情况。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依照《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向该酒店业主开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业主表示认识到错误,并且目前已经在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贴上明显标识,同时对员工进行了垃圾分类专项培训,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积极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
依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我区自去年10月1日起,对城区纳入收集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运输管理。目前城区已有110余家餐饮企业、单位签订了《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在此,城管部门呼吁各餐饮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良好面貌。周晴 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