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6月30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小区停车归谁管?小区停车位到底是买还是租?……许多困扰市民已久的“小区停车难”的焦点问题都在《办法》里有了明确规定。
《办法》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区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有汽车13.5万辆,住宅小区停车位和车库(以下简称停车位)约5万个,其中人防车位0.4万个。
目前我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已经无法满足业主的汽车停放需求,部分小区出现了违规占绿停车和毁绿改建车位、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并且我区对住宅小区停车位出售、租赁和日常管理方面的制度相对欠缺。伴随着广大业主对停车位需求的增加,住宅小区内的停车矛盾不断加深。为了规范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停车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办法》。
小区停车归谁管?
答:区城管局负责全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区民防局负责人防工程依照规定用作停车的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区规划局负责增建、改建停车设施的项目审批;区住建委负责停车位建设工程、停车位出售情况的监督;区发改委负责对停车收费行为的监管,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协助处理小区影响他人通行的停车行为,公安派出所负责处理小区内影响消防安全的停车行为,必要时区消防大队予以协助;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车位建设工程中的违规行为、小区违规占绿和毁绿改建车位行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对辖区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纠纷进行协调。
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产权性质分为几种?业主租赁住宅小区停车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分三种: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业主共有车位。当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停车位与本小区住宅房屋套数的比例小于1时,业主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均享有租赁小区停车位的权利:
(一)每户业主在本住宅小区内拥有和租赁的停车位数量小于1;(二)业主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益归谁所有?如何分配使用?
答: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场地停车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并每年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汽车停放费按照业主大会决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约定的,按照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规定执行。
人防停车位运营所得收益的权属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李蕾 徐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