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消息:日前,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男子近期对苹果提起诉讼,他认为i Phone、i Pod和i Pad都抄袭了他20多年前的创意,因此向苹果索赔100亿美元,并要求在未来苹果的销售收入中分成0.5%。
这位名叫托马斯·罗斯的男子1992年申请了一项美国专利。这项专利描述了一种圆角矩形设备,搭载背光屏幕,能播放音乐、保存电子书,并可以集成移动通信元件。他在诉讼文件中表示:“苹果推出了包括i Phone、i Pad和i Pod在内的移动设备产品线,所有这些设备本质上都是我的电子阅读设备。在研发时,苹果并未提出自己的创意,而是采取了‘搜索垃圾堆’的文化。”
不过,虽然罗斯提交了专利申请,但他并没有支付相关费用,因此这一专利申请被声明放弃。罗斯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改变这一决定,例如声称这样的收费违宪,但法庭并未做出有利于他的判决。但他仍然认为,专利申请本身使他有权提出此次诉讼。在起诉书中,罗斯要求苹果赔偿100亿美元,并要求在未来苹果的销售收入中分成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