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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6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对家庭暴力说“不”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生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据统计,在我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

近年来,我区妇联通过举办“我爱我家,与法同行”、“法在社区,巾帼行动”等普法宣传系列活动,采用法制宣讲、现场咨询、展板巡展等形式,进社区、进工业园区、进村入户,在全区深入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渠道,进一步弘扬了男女平等、家庭文明的良好风尚。区妇联还创新普法新途径,在全国首创制作了反家庭暴力飞行棋,力推参与式普法。对本地区曾经发生过家庭暴力或存在家庭暴力隐患的家庭个案,区妇联积极开展跟踪回访,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引导家庭暴力受害者走出困境。此外,区妇联会同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了以反家暴为重点的四大援助中心,分别为12338家庭暴力维权中心、110家庭暴力接警中心、家庭暴力鉴定中心、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四个中心之间互通信息、快速反应、联动服务,有力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家暴彻底从“家事”变为“国事”。当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该通过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妇女组织投诉、反映或求助,申请法律援助,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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