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姚佳璐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对一个地区进行项目投资时,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是企业最为看重的因素之一。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够更好地凝聚赶超发展的人心,激发万众投资创业的热情,能够增强经济创新力、投资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商事审判的重中之重。在保障和推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做到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强化对各类产权的司法保护,增强市场投资信心,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保障市场主体缔约自由;着眼于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多的现实情况,大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在解决破产立案难、推进执转破、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及薪酬等重点工作上主动作为。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财产等刑事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等犯罪,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投资创业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法律资源,积极服务驻区企业。人民法院在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还应当注重工作的前瞻性,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延伸审判服务职能,通过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为及时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有效预防和化解经济纠纷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充分发挥法院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司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