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停征、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退回读者以下费用:
1.2017年6月10日—2017年11月30日期间图书借阅逾期费。
2.2017年6月10日—2018年11月13日期间图书借阅证遗失补证工本费。
以上凭有效证件退还,退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望读者相互转告!
常州市金坛区图书馆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