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思想 展现新作为 金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曲学习道德模范 推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我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节庆祝活动“幸福”保障“ 阳光”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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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11

“幸福”保障“ 阳光”普照

关键字:阳光,保障,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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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邵桢

住房问题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始终将其列为民生重点工程加以实施。2013年以来,我区在住房保障制度创新、体系建设、棚户区改造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连续多年获得省住建厅表彰。

家住新城东苑的尤金海今年78岁,2017年搬进了该小区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内。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尤金海告诉记者:“物业随叫随到,绿化搞得也不错,我感觉这是我住过的最好的房子了。无论什么事,只要打一个电话,社区的人就帮我把事做好了。虽然我一个人住这里,可是我一点也不孤单。”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尹志文说:“我区于2013年率先在全省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现资源整合。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标准,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人均年收人标准从2013年的25400元调整到2019年的37500元。”今年82岁的万金娣老人之前一直独自在东园小区租房子住,因为年纪较大又是“三无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她申请了公租房,住进了春风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天天照应我,即使没空来,他们都要打电话过来,每天在一起说说话也蛮开心的。”万金娣老人拉着记者的手开心地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尹志文介绍,近年来我区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对象从之前的城区扩大到乡镇,从城镇居民扩大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的大学生,今年采用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不断完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自2013年以来,我区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12套、公共租赁住房5122套、棚户区改造住房36874套,解决了广大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8年我区棚改区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获得省政府办公厅表彰。

图为新城东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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