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4日,交警在340省道检查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有超限超载嫌疑,经称重检测,该车总质量为91.21吨,而该车允许最大总质量为37吨。其行为属于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46.51%以上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记者日前从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自10月12日“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区已投入警力475人次,查获并处罚超限超载行为187起,卸驳载货物3008.66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教育驾驶员1300余人次。
联合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在金茅线等地设立了8个检查点,紧盯夜晚、清晨等重点时段,国省道路儒林段、薛埠段等重点路段,对过往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辆、渣土车等的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为了加大查处力度,区局从其他警种抽调了96名警力,协助治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金城中队中队长刘景告诉记者,目前采取各个交警中队与超限检测站联合治超的模式,“白+黑”进行路面巡查,一旦发现超限超载行为,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称重、卸驳载,实行处罚和计分。
记者了解到,我区运输业户有上千家,其中拥有20辆以上货运车辆的也有近20家,对货运源头的厂、矿企业监管也十分重要。
“我们每月会对全区2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巡查,与运输企业签订《货运源头单位规范装载承诺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区运输管理处货运科科长徐俊祥告诉记者,对于超限超载行为,将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以及驾驶员实行“一超四罚”。
“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区运管处已对2家货运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2家严重违反超限超载规定的货运企业实行了停业整顿处罚。
目前,我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查处主要还是依靠人工拦截和人工巡查。下一步,我区将探索采取科技手段,强化科技应用和超限非现场执法,在今年完成340省道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改造的基础上,到2022年我区将新增3套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逐步实现重要路段、节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自动检测、车辆轴型和装载标准自动识别、违法超限超载信息自动记录、处罚信息自动转递,不断提高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陈玉婷文/摄
交警在340省道检查货车超限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