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二手房评估报告和实施抵押登记电子化办理及简化抵押登记材料的通知》,通过数据共享、电子化办理等方式,取消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的部分材料,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抵押流程,实现群众多省钱、少跑腿。
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坛分中心获悉,该项业务将于11月21日实施。业务实施后,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享受多重实惠。
职工在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时,将不再需要提供由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取而代之的是由抵押人(借款职工)与抵押权人(担保公司)在《抵押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书面约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原则上为合同价、契税价中最低值,且不得高于周边二手房近1年成交均价的一定比例。若出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房屋价值认定不一致的情况,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抵押权人承担。据此,贷款职工可节约评估费用800元/套,预计全年可为贷款职工节省支出600万元以上。
当前,通过引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融E办”服务,市民可以实现登记证明材料电子化、抵押权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网上办理。对于贷款职工来讲,今后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时,不再需要自己办理,将全程由担保公司免费办理,既省钱又省事。
此次业务流程精简中,抵押登记《委托书》版式由一人一表改为一户一表,即一个委托事项(多人共签)一张委托书格式,精简合并材料,减少职工签字。
徐欢 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