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本月已施行,明确了要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更新相关文书。
该文件主要压缩了四类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时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前三项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最后一项则压缩到15个工作日。
同时,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