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将延期办理企业职工退休等相关业务。
据了解,疫情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待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和待遇核定,以及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核定手续。对延期办理退休审核业务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暂停社保费征缴,待疫情解除后再作处理,期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医保统筹待遇。因疫情延期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影响退休待遇享受,疫情解除后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到龄的次月起按规定足额补发养老金,符合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按规定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对延期办理如涉及多缴社保费的,待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后作退费处理。
延期办理期间,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如急需咨询相关事宜,可于正常工作时间致电具体业务部门,也可拨打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
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