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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2-25

我区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社会及社区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键字:通知,管理工作,社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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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的疫情防控工作,我区积极落实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对进一步加强社会及社区防控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防控工作,坚持“党政牵头、村居动员、条线指导、联防联控”总要求,以网格管理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十户联防、邻里守望”行动,加强社区防控工作,围绕“人”这个管控要素,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企业复工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居住区域出入等做出细化管理规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防控工作,一是支持旅馆有序复业,对入住的旅客加强体温检测登记工作。凡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的民宿、农家乐、网约房等住宿经营实体一律停止营业。二是督促防控措施落实,当前超市、农贸市场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商贸流通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幼托、养老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属地政府联系教育、民政部门加强监管。城市综合体、综合性商场、商业街区和其他交易市场,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待进一步通知恢复营业时间。三是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酒店、茶座等餐饮单位的堂食,娱乐场所、网吧、体育健身场(馆)、线下培训机构、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业企业暂不复工复业。

三是进一步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坚持“零容忍”,对编造虚假疫情、警情造谣传谣的、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对拒不配合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人员以及在隔离场所逃脱,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自己的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职务的,对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或生产销售用于新冠肺炎的假药、劣药的,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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