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17条具体措施,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这17条举措包括: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减轻企业用地负担、提供用矿用海用林和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生产用地需求、提升不动产登记和行政审批效率等5个方面。主要内容有:预下达2020年用地计划,对省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组织重大项目弹性供地;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卫生疾控设施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允许合理缓交;省级颁发的勘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保障“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农业项目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对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优先办、抓紧办,无特殊情况将当场办结。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