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并在多地引发相关病例,防范疫情扩散形势严峻。根据江苏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京来苏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131号),为切实做好离京来坛货运司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我区运输生活必需物资到北京的货运司机及随车人员,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北京和我省的检测证明互认)。
二、各运输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督促货运司机及随车人员按规范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全程戴好口罩、做好洗手消毒等工作),认真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做好健康信息记录,并向货运司机及随车人员居住所在社区报告。
三、如无发烧、咳嗽等症状,返回后不需要隔离观察,允许持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的货运司机及随车人员继续运送物资。
四、一旦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运输企业应立即要求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向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报告。
五、若货运司机或随车人员停止运输,应按其他离京来坛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六、对于来自北京运输生活必需物资的货运司机及其随车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上述要求将根据北京市应急响应级别及时进行调整。
特此通告。
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