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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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02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关键字:情况,反馈,党组,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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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0年6月2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前,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夏玉良向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忠俊传达了区委书记狄志强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夏玉良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樊莹出席了巡察反馈会议并就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于忠俊主持巡察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查找并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反馈和移交,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夏玉良指出,近年来,区财政局党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优化财政管理机制,增强民生保障水平,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增幅居全省县(市、区)前列,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区财政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深入,用新发展理念统领财政工作不明显,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到位,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绩效”思想仍然存在,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监管督查不够有力。服务为民意识不强,便民平台还未实现全覆盖,对基层的指导检查、业务培训工作有欠缺,信息化建设滞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对下属公司的经费监管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未压紧压实,议事决策执行不严格,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党的建设基础薄弱,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缺失。

夏玉良就区财政局党组的问题整改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担当,认真履行好财政职能;二是积极推进,扎实做好基层服务工作;三是夯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凝心聚力,切实强化党的建设;五是激发活力,打造高水平干部队伍。

樊莹要求,区财政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性。要扛起政治责任,局党组必须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出“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坚决种好自己的整改“责任田”。要强化政治担当,真正做到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严肃纪律,坚决克服不想改、不好改、不去改的错误思想,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要建章立制,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事、重点人,在全系统构筑起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管理体系。

于忠俊表示,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区财政局党组完全接受,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注重工作结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财政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2017年以来区财政局离岗、退休的原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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