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0年6月2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前,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夏玉良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龙传达了区委书记狄志强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夏玉良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陈兴龙主持巡察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走访相关单位和企业,查找并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反馈和移交,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夏玉良指出,近年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化政银企互动交流,着力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企业股改上市和“7+4”类金融机构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还不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还不完善,指导和服务企业股改上市不到位,企业股改上市氛围营造还不浓,对接金融资本市场的深度不够,服务企业应急融资的桥梁作用不明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责任传导还有偏差。在工作落实上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对类金融机构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缺乏实效。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夏玉良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的问题整改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深化金融监管改革,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要强化党建工作意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夏玉良要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完成巡察政治任务的“最后一公里”。要按照区委要求,强化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突出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要把巡察整改当做一次党性的检视,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保障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陈兴龙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诚恳接受,并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刻认识、提升站位,全盘认领反馈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紧盯问题、深挖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三是认真对待、真抓实干,不折不扣确保实效,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区纪委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