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央、省和常州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近日,我区出台《关于开展全区第六轮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16个经济提升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3%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村党组织班子“双带”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在10000元以上;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建立有针对性、多层次、复合式的保障性防贫机制,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保障”。
重点工作
1.强化经济提升村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探索农村功能型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设置在重点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网格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全面推进村干部专职化管理,从员额管理、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待遇保障等对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管理。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村干部队伍建设“432强链计划”,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顺利完成等。
2.壮大经济提升村集体经济。引导和支持经济提升村充分利用农村各项改革成果,挖掘现有资产和资源,积极开辟以资产租赁、土地入股、企业参股、农业综合开发、生产服务等多种渠道,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强村带弱村,镇(街道)+村、村+企、镇(街道)+村+企等形式共建,以镇(街道)为单位,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或成立)联合体,支持通过与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探索“飞地”模式,打破行政、地域界限,通过持有物业、资本运营等多种方式壮大集体经济等。
3.不断完善经济提升村公共服务。针对经济提升村存在的难点问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及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和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经济提升村公共服务能力。各帮扶组在本轮帮扶期内扶持挂钩村建设完成1个以上基础设施或民生实事项目,改善经济提升村生产生活条件。
4.充分发挥挂钩帮扶力量。继续实行区党政领导挂钩结对、组长单位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的经济提升村,成立相应的区级联动帮扶组等。
5.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严格落实现有的扶贫和支持政策,强化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经济提升村,各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经济提升村和低收入人口倾斜;区级设立提升发展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扶持3—5个经济提升村增收项目,每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最高补助80万元,可按参股资金总额进行补助,当年度未用完的资金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等。
6.继续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保持党员干部帮扶责任不变,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挂钩帮扶,每季度帮扶责任人至少深入低收入户走访一次,进行政策宣讲,引导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帮扶对象自我致富意识;了解掌握基本信息、收入情况和急需解决的困难等。
7.建立健全监测预警、防贫排查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的信息采集、动态调整、反馈、共享和比对,切实做到“账实一致”;充分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和“国扶系统”的监管和大数据分析优势,突出每季度“阳光扶贫”走访成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等。
8.建立健全低收入农户增收长效机制。对有需求的低收入户提供扶贫小额贷款服务,积极支持创业,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农业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对少数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免费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推动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向低收入人口倾斜,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增加务工收入等。
9.建立健全防贫政策保障体系。积极推动扶贫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无缝衔接,建立低保标准与消费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针对低收入人口的健康现状,实施防贫保险政策,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解决相对贫困和防止因病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