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力推综合利用 严格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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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0-19

我区出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键字:预案,应急,总体,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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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指导规范我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近日我区印发《常州市金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常州市金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区、各镇(街道、园区)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制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对各类危险源与危险区域进行辨识和评估,建立清单与台账,加强检查监控,针对风险隐患采取安全防控措施,建立信息共享与公开机制。

实施网格化风险防控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立完善镇(街道、园区)、村(社区)、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重大风险源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

监测:

各镇(街道、园区)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类突发事件牵头应对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

区各类监测机构应综合分析、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对敏感区域、敏感人群加设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等。

采取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有关部门和单位、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畅通信息接收渠道;

②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③采取控制事件源头、设臵封闭或隔离带等措施,控制突发事件可能发展范围,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④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向社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网站或其他沟通渠道,向公众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⑤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实行应急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测和会商,及时上报事态变化发展及预警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

(2)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当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配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①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值班人员、专家学者、技术骨干等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臵工作的准备;

②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臵,转移重要财产;

④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⑤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⑥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⑦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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