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即将进入秋收季节,秋季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跨度长,为严防秸秆焚烧现象出现反弹,有效保障空气环境质量,近日,我区就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出要求。
2020年我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今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要进一步细化区、镇、村、组四级禁烧网络,把禁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乡镇和村组,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力推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切实加强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形式利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疏堵并举,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支持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确保2020年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三、加强巡查督查。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
禁烧期间,各镇、街道、园区要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网格监管责任,成立多层次的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加大高速公路、油库及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要创新巡查方式,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千里眼等手段,全方位、实时监控秸秆焚烧等。
四、严格考核奖惩。紧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对秸秆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属地政府相关责任。
凡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级遥感、巡查发现的火点,或被确定为常州市第一把火的,金坛生态环境局将直接通报火点所在属地政府,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区域,提请区政府公开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较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注重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广大农民明白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焚烧秸秆的危害,引导树立“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理念,消除侥幸心理、主动禁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