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向《政风热线》栏目组咨询,一家公司在薛埠镇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的主体工程已接近尾声,还需要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吗?
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局持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增加监管频次,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强了监管力度,有效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
薛埠镇属于省、市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此该公司在薛埠镇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应当按照整改要求依法进行整改,尽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上报,逾期不办理手续,将依法进行处罚。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