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切实抓好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维护我区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我区开展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按照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清单,在全面摸清各类火灾隐患底数的基础上,通过个体纠违、单位自查、联合执法、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全面彻底的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全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隐患降低,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组织领导: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推动任务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配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分工:各地根据“属地主责、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任务清单统筹推进辖区专项行动,各镇(街道、开发区)是实施专项行动的基本责任单元,村居是专项行动的最小责任网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全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落实本条线本领域专项行动任务,切实履行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监管责任。
工作要求:注重协调联动,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深入宣传发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推出活动、案例、成效、人物等系列报道;开展系列举报活动,系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得失,将一地一部门的独家经验固化上升为可供面上借鉴、复制、推广的技战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常态长效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