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意见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 建设幸福家园江苏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完全云化部署江苏再推便民惠民举措 邮局也能换社保卡领养老金融媒助力 职等你来 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44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3-02

江苏出台意见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 建设幸福家园

关键字:家园,幸福,建设,服务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日前,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决策部署,提出健全治理、服务、保障三大体系共12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充满活力的幸福家园”,这是《意见》提出的总目标。到2025年,我省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制度要更加完善,居民自治活力有效激发,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满意度达90%,居民议事协商机构覆盖率达100%,群众的幸福感、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35年,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政策制度成熟定型,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各地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的领导,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新型农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已完成合村的,与村委会同步设置村党组织。符合“村改居”的,同步设立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各地要普遍设立议事协商平台,推行“院落自治”“楼宇自治”等“微自治”方式,及时解决“微难题”“微矛盾”。

《意见》要求,要因地制宜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进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类

村庄规划编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公益慈善组织进驻新型农村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居民服务和活动空间不低于70%。统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文化广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设施建设。

本版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金坛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61号   邮编:2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