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法律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水电气暖规范收费
《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3月1日起施行。《意见》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等工作。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重拾“戒尺”明确教育惩戒边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强调,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3月1日起实施。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企业名称。
严格管理网络招聘服务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对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