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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3-08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可做余额抵押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金坛手机台网友留言咨询,不动产是否可做二次抵押(余额抵押)?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回复:在原抵押合同未做关于余额抵押的明确禁止性约定且被抵押不动产仍有价值余额的,在原不动产领取不动产权证后可以做余额抵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不动产权证书。2、不动产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及价值证明材料。抵押权人如果是无相关营业许可范围的法人,不动产抵押合同需进行公证。3、不动产权人身份证,不动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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