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互联网+”登记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优化再造流程 实现“交房(地)即发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率超半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非集体组织成员不能购买农村房屋符合条件的不动产可做余额抵押新购商品房登记可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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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3-08

新购商品房登记可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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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手机台网友留言咨询,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订人有3个,已经完税,是否可以由其中一人申请新购商品房登记?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回复:正常情况下需要3个人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如果办理的产权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的,但是申请人没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领取夫妻间委托书或第三人委托书,提供不能到现场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可以由其中一人代办。如果办理的产权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的,则需要当事人一起到登记现场进行约定,不能通过普通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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