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升级版”便民举措: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我区已开通“一站式”办理,目前具体工作和措施已经准备完毕,需要办理长三角地区户口迁移的群众可以前来申请,填写告知书。
按照传统跨省迁移户口办理流程,申请人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再返回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全流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4次公安机关。整个办理流程大概需要花费15天的时间,费时费力。新推出的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办理新政将这一时间压缩至5日以内,不仅简化了办理流程,同时也让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为申请人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工作人员景玉华介绍,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分为四个流程,第一为提交申请,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第二为准予迁入,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第三为迁出注销,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第四为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是否符合网上户口迁移要求仍需公安机关认定,且一旦申请人在长三角地区户口迁移过程中填写了告知书,就不可以中途放弃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手续,接到落户通知后需尽快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以免影响日常生活。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整合了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取代纸质证件的方法,真正实现跨省户口“一地办理、网上迁移”,让身处长三角地区的市民享受便捷的服务。
贾文芳 朱安民
市民咨询户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