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给侧改革 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明确7项试点任务 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多领域接轨南京都市圈 协同推进一体化发展新粮市场价或高于最低收购价失信主体可开展信用修复项目立项手续按程序办理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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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4-12

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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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致电咨询,从事粮食加工的企业能否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区发改局回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粮食加工企业的农产品初加工环节可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企业可以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再由发改和供电两家单位认定后,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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