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常州市金坛区十届五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2日至4日在市民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讨论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列席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报告;
五、选举;
六、审议通过政协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请予公布。
大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