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信息 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对企业境外投资采取核准、备案管理;企业境外投资不得威胁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不得违反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发改委将联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
《办法》要求,采取“事前管理有区别、事中事后全覆盖”的管理思路,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对其中的非敏感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 亿美元及以上的,投资主体应当将有关信息告知发改委,无需备案;而中方投资额3 亿美元以下的,无需备案也无需告知。《办法》还要求,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对其中的非敏感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 亿美元及以上的,投资主体应当将有关信息告知发改委,无需备案;而中方投资额3 亿美元以下的,无需备案也无需告知。同时,《办法》提出,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上述新办法自2 0 1 8 年3 月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