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技术创新提升知识产权战略运营能力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运营强化知识产权基础管理提升专利申请能力宝钢股份第十届“专利创意奖”获奖名单一种用于钢铝复合板的热轧基板及生产方法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853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24

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运营

宝钢股份规划与科技部 付 江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是孪生姐妹,没有技术创新就不可能有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往往会形成“创而不新”的局面,也必然会导致企业的创新动力不足。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固然重要,而战略性地运用好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经营管理中,增强核心竞争力,才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真谛。

专利应通过研发战略策划出来

通过企业的各类技术创新活动,总结和挖掘其创新部分内容,可申请一些专利保护。但那些真正能够为企业产生更多经济效益、形成独占市场、限制他人使用的创新内容往往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企业应该有知识产权战略,且必须与发展战略,特别是技术创新战略有机结合。

正确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一项没有进入公知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有两种保护方式。一种是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法的有力保护;另一种是作为企业的技术秘密,通过有效的保密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一项技术创新成果申请专利的好处在于一旦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就享有了独占性的权利,在专利权有效的地域与时间范围内,“仅此一家,别无分号”。但也有一些不利因素,一是要向全世界公开技术内容;二要支付有关费用;三要冒是否授予专利权的风险,假如既公开了技术内容,又交付了申请费用,结果却没有被批准授予专利权,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四是专利权保护有明确期限,期满后即进入公知领域,人人均可无偿使用;五是专利权保护有地域性,在未申请和不授权的国家得不到保护。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一项技术创新成果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好处在于只要有效保密,就一直拥有权利,永不过期。另外,技术秘密不必公开、不用交费、无地域性。但也有不利的一面,一是法律保护的力度相对弱些;二是技术秘密拥有者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且技术内容应为能够保密的;三是界定较难,发生诉讼时,要由法院来判定是否为技术秘密;四是技术秘密内容不被他人所知,难以推广。

一项技术成果如何保护,应视具体情况权衡利弊。一般而言,对于那些适销对路、量大面广、市场前景好又容易被他人“破译”和仿制的技术和产品,应申请专利保护;对于那些可以严格保守秘密,不易简单仿制的技术和产品以及申请专利后不易发现他人侵权的技术,应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无论采取何种保护方式,其判断前提是该技术成果是否有市场前景或潜在的市场前景。

通过实施为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企业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是体现其价值的最有效途径之一。那些具有实用性、具有市场使用前景或潜在市场使用前景的产品或技术,更值得申请专利保护。

有的企业提出产品和技术“生产一代、试制一代、储备一代”的发展战略,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无专利保护的产品和技术,投放到市场后往往迅速被模仿,使得企业形成“创而不新”的状况。当然,市场的发展和需求是千变万化的,这也需要企业对已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及时作出调整,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适时放弃那些已无市场前景或技术已被取代的专利,节省不必要的开支,这也是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

许可和限制他人使用均为实施专利的方式

在知识经济时代,成功的资产经营集团注重以技术、品牌和管理为重点的无形资产投入。依托上述因素的投资或入股,成立高新技术公司,是企业最有前途和活力的发展方式。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使知识产权的财产特性充分体现出来,才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体现知识产权财产特性的方式,一是本单位实施同时限制他人实施;二是本单位实施同时也许可他人实施;三是本单位不实施但许可他人实施;四是将专利权或技术秘密转让他人。当然,对某些特定的技术在特定的时期内,独占而不许可不转让,或者为制定国际国内标准征得更多话语权等,更能体现其价值。

是否将企业的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他人实施,着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

1、技术的单一性问题

虽然企业申请了专利或有技术秘密,但实现某些技术功能或生产出产品的方法可能不止一种。不如将专利或技术秘密进行许可,从技术转移中取得一些经济回报。

2、专利权的时间性问题

我国的一些企业,从1985年开始每年陆续有专利申请,现每年也会有专利寿终正寝。一般来讲,若发明专利已十五年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已五年以上,在有市场需求时,应尽量进行技术转移。

对技术秘密而言,从理论上来讲没有时间性的问题。但实际情况并非这样简单,他人有可能开发出同样的技术或产品,某项技术秘密也可能被新的技术覆盖甚至完全超越,这时原有的技术秘密保密就无大意义了。

3、局部和整体技术的关系

对大型联合企业或长流程生产企业来说,有些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使用,只对其局部的效率或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专利权人或技术秘密所有人以许可使用为宜;而对那些较系统、超前、关键的技术,则应慎重决定。

4、需求方的产品规格、销售地域和领域

是否向他人许可使用专利和技术秘密,还要考虑对方的产品规格、种类与本企业的异同。若二者相同或近似,一般以不许可为宜。

有的厂家虽然与专利权人或技术秘密所有人的产品规格、种类相同或近似,但其销售的地域或领域不同,可以考虑许可,但注意在许可合同中加以明确。

5、梯队技术

技术发展是无止境的。在企业不想将最新的技术许可他人时,可以而且应当将即有的技术许可他人使用。由于各企业之间设备、工艺先进程度上的差异和产品的差异,一个企业不用的技术,对其它企业可能还是很需要的。反之亦然。

当然,企业无论大小,都应具备社会责任感,对有利于环保等技术,从整个人类生存家园的角度考虑,应尽可能许可同行使用。

及时了解和掌握同行或竞争者专利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合法的排他,目的主要在于独占市场。对国际国内同行尤其是竞争对手的研发趋势、市场走向等进行分析研究非常重要。通过对他人申请后公开的专利定期进行分析还有助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针对那些不应被授予专利权、授权后可能对企业发展和前进道路构成“障碍”的专利申请或专利,行使《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赋予的“公众异议”、“提无效”等权利,尽可能将“障碍”消灭在萌芽之中。

根据企业定位决策专利申请地域

在全球化的知识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竞争的一个制高点。对已制定了国际化经营战略的企业,还必须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分布。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应该是产品可能的销售地域、技术使用的地域和技术投资地域等。国外专利的申请还可大大增加企业在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知识产权价值的体现有时是无形的。企业作为实施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主体,应该把知识产权的命题提到战略的高度来对待,形成一个从技术创新到形成知识产权到市场运营,再进入新一轮技术创新、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过程,努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并灵活运营。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中国宝武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   邮编:20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