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8号)部署,经初步推荐和所在单位公示、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已产生中央企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9个、中央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对象15名,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听取广大员工意见。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7月30日至8月5日五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工会来电或来函反映。
电话:021-2065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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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