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进,人们传统印象中的矿业正换新颜。今年4月,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地要立足矿业发展实际,推动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证照合法有效、近3年内正常生产、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低于3年)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至此,在历经此前倡议探索、试点示范后,我国绿色矿山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从选优等生到及格线
《通知》要求,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并且《通知》从责任主体、第三方评估、动态名录管理、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上述要求分类施策,给出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过去是选优等生,以少数优秀矿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但现在,建设绿色矿山则是给矿企划定的及格线。”业内人士介绍。
在开采方式上,矿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以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开展装备升级和技术改造,以智能化手段助推绿色化发展;在资源利用方式上,由粗放浪费向集约高效转变。过去10年,全国大中型矿山数量和矿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以往矿产资源多、小、散、乱的开发格局得到改变。
“随着绿色逐步成为矿山高质量发展底色,绿色矿山建设由示范引领转向全面推进的条件已经具备。”上述人士说,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向纵深演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深刻调整,能源资源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矿业绿色低碳发展。
标准体系不断健全
评价指标是引领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指南。由于矿业的特殊性,不同区域、矿种、规模、开采均存在一定程度差异,需要不同层面的标准相互配合。
此前,自然资源部已发布非金属、化工、黄金、煤炭等9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同时,一些地区结合当地矿产资源特点出台地方规范,目前已有19个省份颁布了80余项地方标准。此外,一些大型规模矿企也制定发布了企业标准,用于规范所属矿山作业。
业内人士认为,从实践看,目前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多项标准实现了主要行业全覆盖,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建成。
《通知》对绿色矿山名录管理进行了优化。《通知》提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的动态管理,不设市级、县级绿色矿山名录;已设立的市级、县级绿色矿山经评估后择优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督促绿色矿山持续提升建设水平。此外,《通知》修订完善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将此前100项1000分的评价指标,精简为49项100分。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整突出了重点指标,将切实提高评价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另外,对于不再设市级、县级绿色矿山名录的变化,这主要是针对之前部分市县级小型矿山在面对绿色矿山建设的高成本投入和生态保护刚性要求时,并未因地制宜,制定的建设计划与实际不符,背离名录设定初衷。现在只保留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能够有效分级,从制度上降低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的成本。
推动形成建设合力
时间表已定,路线图已出,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提速。
在浙江,当地依托数字经济基础,打造升级版绿色矿山,通过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搭建了“绿矿智用”场景,推动矿产资源治理绿色转型。在青海,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工艺创新推动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和选矿废水回用率均达100%。
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1000余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和3000余家省级绿色矿山。不过从总量看,目前认定的绿色矿山约占全国矿山总数的14%,接下来仍需加紧发力。
在专家看来,既要看到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成果,也需认识到当前依然存在不同地区或行业创建不均衡、部分矿山企业创建动力不足的情况,要进一步形成多方合力,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注入新动能。
依法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是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对企业自身而言,要顺应产业升级趋势,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改造升级,同时加快融合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动矿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提升资源开发利用与生产管理效率;对外部环境而言,要加大创新支持政策,探索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用地、用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在矿业权出让、整合及办理建设用地、用林、用草等手续时,依法依规对绿色矿山企业予以支持。
此外,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合同管理、名录动态管理、督导核查等方式,要求矿企落实好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进度,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内容来源于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