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华
老房重新装修,腾挪家什,在写字台抽屉底部,找出一支英雄牌钢笔,笔身已被木屑粉末包裹。这支钢笔是女儿上初中时,按照老师要求买的。我记得那天女儿放学回来交代说:“老师说从下周开始无论是做笔记还是做作业,能不用铅笔最好不要用了,可以改用钢笔。”听女儿这么一说,第二天我立马到附近百货商店买了这支英雄牌钢笔。就这样,从初中、高中到大学,这支钢笔一直在她的铅笔盒里放着,没有离开过她的视线。
拿着笔,我反复擦拭了好几遍,在自然光照下,虽已光泽黯淡,但我分明看到了它原来“胖胖”的样子,也将我的思绪带到了那些年灯光下,女儿伏案誊写作文,答疑解题。
我把擦拭一新的钢笔装满墨水交给女儿。她接过笔,看了看说:“哦,是它。”随手拔下笔帽,下意识地在手上划了几下,抬起头,“嗯?还能写!”
女儿惊讶的表情,似乎是在告诉我,有岁月呵护,时光打磨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呢。她说只可惜现在谁还用这么老旧的笔,如今世面上粗细不一的水笔,写起字来非常贴心老道,远远胜过这种要打墨水的钢笔。
可她哪里知道,能够在岁月里长存的,往往就是这些不入眼的小东西。拿着笔,我思绪翻腾,二十多年,走过一段“峥嵘岁月”,笔还是这支笔,人还是这个人。然,时光荏苒、岁月更替,当年买笔的人已退去了做事的干练,由当年买笔时的年轻人变成了今天的银发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