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法治梦想肩扛责任担当
---记桂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丽娟
30多年来,她始终坚守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发挥自我专业能力,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事业,捍卫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广西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她就是桂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丽娟。
不忘初心
做法律道路上的“追光者”
20世纪80年代初,17岁的黄丽娟考上了当时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大学期间,她不仅学习到了扎实的法律知识,还培养了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为她日后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7年7月,大学毕业的黄丽娟被分配到桂林市的一家国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办所”)。入职后,黄丽娟每天研读各种案例、司法解释、新法新规。凭借着刻苦钻研的求索精神,以及一次次的历练,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就从青涩“小白”成长为国办所“办案能手”,获评“1989年度先进工作者”,并于1990年被桂林市政府聘任为首届法律顾问小组成员。
在工作中,无论什么样的案件,黄丽娟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去完成。正直、专业、自信,这是很多当事人和同行对她的一致评价。
1993年,黄丽娟被任命为国办所常务副主任。她先后参加司法部首批涉外律师培训业务、关贸总协定GATT法律文件培训、WTO规则及反倾销法律业务培训,以及世界银行亚洲项目建设律师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等。随着国内法律和涉外法律知识的不断学习和积累,黄丽娟对市场经济、涉外投资合作、合资合作纠纷处理、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愈发自信和得心应手。在黄丽娟的带领下,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国办所的业绩翻了几番,她个人也获评“全区律师先进个人”。
抢抓机遇
让执业舞台更广阔
1993年,律师制度改革的“春风”吹到了桂林,当同行们还在思考着怎么保住“铁饭碗”的时候,黄丽娟已敏锐地察觉了社会对法律的迫切需求,并为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做好了准备。
“1994年,有位外商想在桂林进行投资,需要聘请律师提供帮助。”然而,在与黄丽娟见面沟通并对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后,这位外商放弃了合作。“他们虽然认可我的专业能力,但是认为执业事务所环境反映事务所不具备他们认为应有的规模和条件,最后项目没有达成合作。”这件事对黄丽娟触动很深,也让她意识到,律师不仅要有强劲的专业服务能力,良好的执业环境和工作环境也很重要。于是在1994年10月,黄丽娟向国办所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于同年12月创立了桂林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在黄丽娟的带领下,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业务不断扩大,代理了许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多年来,黄丽娟领衔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团队服务的个案,有的成为国务院国资委记录留存的优秀案例信息;有的成为法律实践的首创。“完善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律服务是社会进步和市场繁荣的催化剂和稳定剂,是市场繁荣不可忽视的力量。律师不是只能打官司的职业,律师更是市场交易安全的设计者、检查者和补漏者。”黄丽娟说。
作为桂林市政协委员,黄丽娟始终致力于推动桂林市地方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社会民生法律服务。自2018年当选桂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以来,她通过自身的优势,联合各方力量,持续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主动担当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为了让妇女儿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直以来,黄丽娟始终坚持以法律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自2007年起,黄丽娟带领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在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桂林市妇女联合会、桂林市总工会分别设立维权站或维权中心,为社会事业团体下辖的残疾人、妇女、劳动员工等提供公益的法律咨询服务。与此同时,黄丽娟还在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设立婚姻家事部,长期向桂林市妇联派驻值班律师,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2019年,在桂林市妇联首次启动兼职副主席制度试点中,由桂林市委组织部考核通过并任命黄丽娟担任桂林市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此后,黄丽娟还担任“桂林市婚姻调解委员会”主任,带领律师、心理师、调解员等社会事务工作者为桂林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法治服务的力量。
2019年以来,黄丽娟带领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累计开展送法进社区30次、送法进校园10次、送法进企业50次,3000人次参与,多次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阳光沐童·法律讲堂进校园”活动。今年,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30多年来,她始终坚守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发挥自我专业能力,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事业,捍卫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广西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她就是桂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丽娟。
不忘初心
做法律道路上的“追光者”
20世纪80年代初,17岁的黄丽娟考上了当时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大学期间,她不仅学习到了扎实的法律知识,还培养了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为她日后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7年7月,大学毕业的黄丽娟被分配到桂林市的一家国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办所”)。入职后,黄丽娟每天研读各种案例、司法解释、新法新规。凭借着刻苦钻研的求索精神,以及一次次的历练,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就从青涩“小白”成长为国办所“办案能手”,获评“1989年度先进工作者”,并于1990年被桂林市政府聘任为首届法律顾问小组成员。
在工作中,无论什么样的案件,黄丽娟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去完成。正直、专业、自信,这是很多当事人和同行对她的一致评价。
1993年,黄丽娟被任命为国办所常务副主任。她先后参加司法部首批涉外律师培训业务、关贸总协定GATT法律文件培训、WTO规则及反倾销法律业务培训,以及世界银行亚洲项目建设律师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等。随着国内法律和涉外法律知识的不断学习和积累,黄丽娟对市场经济、涉外投资合作、合资合作纠纷处理、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愈发自信和得心应手。在黄丽娟的带领下,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国办所的业绩翻了几番,她个人也获评“全区律师先进个人”。
抢抓机遇
让执业舞台更广阔
1993年,律师制度改革的“春风”吹到了桂林,当同行们还在思考着怎么保住“铁饭碗”的时候,黄丽娟已敏锐地察觉了社会对法律的迫切需求,并为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做好了准备。
“1994年,有位外商想在桂林进行投资,需要聘请律师提供帮助。”然而,在与黄丽娟见面沟通并对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后,这位外商放弃了合作。“他们虽然认可我的专业能力,但是认为执业事务所环境反映事务所不具备他们认为应有的规模和条件,最后项目没有达成合作。”这件事对黄丽娟触动很深,也让她意识到,律师不仅要有强劲的专业服务能力,良好的执业环境和工作环境也很重要。于是在1994年10月,黄丽娟向国办所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于同年12月创立了桂林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在黄丽娟的带领下,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业务不断扩大,代理了许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多年来,黄丽娟领衔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团队服务的个案,有的成为国务院国资委记录留存的优秀案例信息;有的成为法律实践的首创。“完善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律服务是社会进步和市场繁荣的催化剂和稳定剂,是市场繁荣不可忽视的力量。律师不是只能打官司的职业,律师更是市场交易安全的设计者、检查者和补漏者。”黄丽娟说。
作为桂林市政协委员,黄丽娟始终致力于推动桂林市地方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社会民生法律服务。自2018年当选桂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以来,她通过自身的优势,联合各方力量,持续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主动担当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为了让妇女儿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直以来,黄丽娟始终坚持以法律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自2007年起,黄丽娟带领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在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桂林市妇女联合会、桂林市总工会分别设立维权站或维权中心,为社会事业团体下辖的残疾人、妇女、劳动员工等提供公益的法律咨询服务。与此同时,黄丽娟还在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设立婚姻家事部,长期向桂林市妇联派驻值班律师,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2019年,在桂林市妇联首次启动兼职副主席制度试点中,由桂林市委组织部考核通过并任命黄丽娟担任桂林市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此后,黄丽娟还担任“桂林市婚姻调解委员会”主任,带领律师、心理师、调解员等社会事务工作者为桂林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法治服务的力量。
2019年以来,黄丽娟带领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累计开展送法进社区30次、送法进校园10次、送法进企业50次,3000人次参与,多次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阳光沐童·法律讲堂进校园”活动。今年,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