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鋆興商贸有限公司汝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44BTJ836,法定代表人:吴亚男。
二、汝南县晓明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47LXW76A,法定代表人:温晓明。
三、汝南县明湾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47LXXL7G,法定代表人:温晓明。
四、汝南县晋恒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47J9MP3R,法定代表人:樊晋鹏。
五、汝南县任振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47LXK7XE,法定代表人:王振。
六、汝南县龚陶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47LXMQ8A,法定代表人:温洪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以上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汝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