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委巡察机构自成立以来,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要求,创新制定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不断强化整体思维和协同作战意识,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有效推进“巡纪”联动。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推进“巡纪”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先后授权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等30余人次担任巡察组副组长,达授权副组长总数的40%以上。巡察机构配合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机制,形成“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镇(街道)纪(工)委+巡察机构”的工作模式,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巡察日常整改等工作的检查督促和统筹协作。
深入推进“巡组”联通。注重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相互借力,通过推行“巡组联动”模式,强化选人用人问题巡察,组建巡察人才库,着重在信息资源、人才队伍、巡察结果等方面加强联动,逐步形成共享、共建、共通、共用。
扎实推进“巡审”连接。在审计人员入组参与巡察的同时,结合前期的审计报告,对需要核实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会审”,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