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彤)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到“十四五”末我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到2030年年底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合理利用、规范处理。
根据《意见》,我省将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各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有效回收、集中处理。主要从建立回收处理体系、安全无害贮运、推动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源头治理等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意见》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回收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构成环境违法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