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仵树大通讯员马苗苗张大朋)2月25日,记者从漯河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黑臭水体防治地方性法规。
据悉,《条例》的实施,将预防和消除黑臭水体,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漯河市建设中原生态水城,推动美丽生态漯河夯实基础。
《条例》实施前夕,漯河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海平带队在中银广场、火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市民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宣传手册1万余份,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和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