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种高端蔬菜创业带乡亲致富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发展沿革及启示关于公章作废的声明致富芝樱廉政谈话瞄准重点以党建引领促巡察工作发展办实事化积怨解民忧让数字经济激活河南经济发展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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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6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17

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发展沿革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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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晨杨涛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人民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头等大事,对粮食流通体制展开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我国粮食流通领域进入了波澜壮阔、风雷激荡的探索发展时期。

自由购销阶段(1949年~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明确指出“在国家统一计划内实行国内贸易自由”,并提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总目标。但由于长期战乱造成的农业生产资料匮乏、生产力凋敝以及物流运输不畅,政府和公有经济掌握的农产品及生产资料有限,投机行为猖獗,部分地区粮食价格涨跌剧烈,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粮食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统购统销阶段(1953年~1984年)为应对粮食供需结构性矛盾,服务优先发展工业国家战略,1953年国家颁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决定在全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该政策对于农业增产、物价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以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为支持工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本。但随着经济发展,后期粮食生产力徘徊不前,已严重影响农产品产量和效益。

“双轨制”阶段(1985年~1993年)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粮食统购、超购价不断提高,粮食产量迅速增长,1984年人均粮食产量达到800余斤,我国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大会上正式宣布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但此时出现了购销价格倒挂,国家财政难以支撑。为此,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决定粮食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由于调低了征购价格,挫伤了农民积极性,导致粮食连年减产。为恢复生产,国家又大幅度提高征购价格,大量粮源流入国有企业,事实上又回到“统购”,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负担。

社会主义市场化探索阶段(1993年~2004年)伴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199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正式取消粮食统销制度,粮食价格大幅上涨。为稳定市场,199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规定继续坚持政府定购,并适当增加收购数量。随着一系列稳市政策出台,1996年包括粮食在内的物价水平显著回落,但再次出现购销价格倒挂。为此,国家陆续于1996年、1998年实施了“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制度、一项改革”,并于2000年成立了中国储备粮公司,实现了中央储备粮的垂直管理。同时,我国与WTO达成了符合其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协议,为后续的粮食流通领域改革明确了制度边界。

社会主义市场化阶段(2004年~)为应对完全放开市场后连续五年粮食减产的严峻形势,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放开市场+直补农民+托市收购政策”的体制改革正式实施。2004年、2006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先后启动。2007年,国家对玉米、大豆、油菜籽和新疆地区的小麦实行国家临时储存收购政策。托市收购政策在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但也出现政策市、库存积压、财政负担沉重等问题。为此,国家先后于2014年、2016年取消大豆和油菜籽、玉米临储政策,并逐步调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去库存进度。

纵览新中国成立以来波澜壮阔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历史,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我们的全部事业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根本所在、关键所在。二是要始终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以人民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切实做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要根据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针对性推进粮食流通领域改革,避免为了改革而改革。同时,要坚持系统观念,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实现多目标下的动态平衡,杜绝出现政策“跷跷板效应”。

(郭晨,博士,中储粮集团公司;杨涛,硕士,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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