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怡然通讯员樊迪张怀文)“新出台的25条措施对基层干部而言,就是‘定心丸’,有了好政策的‘兜底’,我们更能放开手脚为乡村振兴大干一场。”3月21日,内乡县赵店乡年轻干部宋壮谈起县里出台的《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心满怀。
近日,经内乡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结合内乡实际,旨在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鼓励干部在推动内乡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中,奋发作为,干出实绩。
据悉,该《措施》探索建立容错前置程序、考验性问责机制,在县乡两级党委建立问责统筹机制等,并明确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等工作中,因认知有限、大胆作为而出现的无心之失,根据程序进行容错免责。同时,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主动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干部干事创业松绑减压。
3月10日,内乡县召开“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阶段工作会。会上,内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拓代表县纪委监委对两位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下一步,内乡县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措施》,按照要求正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