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维华
网络舆情的爆发大多反映的是政府、高校等相关涉事部门举措不够,行动缓慢,没有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未对真实情况予以公开,更没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面对事件采取的系列错误举措成为引爆网络舆情的“导火索”。
一、产生重大舆情的主要原因
一是危机应对意识薄弱,没有满足公众知情权。由于涉事部门在舆情危机事件中居于主导地位,掌握着绝对话语权,与公众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会出现工作人员公权私用的现象,漠视公众的知情权、消极应对群众的质疑和批评,不利于涉事部门和公众之间的积极互动。
二是网络舆情治理主体单一,缺少联动合作机制。在网络舆情发展的各个阶段,涉及的主体部门较多,但是实际工作中,面对来势汹汹的舆情事件,各个部门很难联动在一起,缺乏一个领导集体,使得舆情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网络舆情治理制度实用性差,智能化程度低。目前很多舆情治理规则主要就是依托以往的个人工作经验,个人工作经验因为口耳相传或者主观影响比较严重的原因,造成不同的治理人员在实操过程中,治理效果差别很大。
二、重大舆情应对机制的探索
重大舆情如何应对是考验一个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重大舆情的应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达成一个共识。这个共识就是要领导高度重视,转变舆情观念。这里的领导高度重视既包括省级或者市级的党政领导也包括主要部门的领导。重大舆情处理情况千差万别,问题千头万绪,又有时间的要求,只有协调各方面的资源、抽调相关专家和人员形成合力才能解决各种矛盾,才能高效迅速地处理重大舆情。
二是建立两个机制。建立舆情监控预警机制,政府部门可以借助科技手段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舆情监控。建立舆情问责机制,把重大舆情产生的数量和重大舆情处理的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官员工作业绩的一个指标。
三是科学设立两个机构。可采用“1+1”的模式,即设一个常设机构和项目制临时机构。常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日常舆情的监控预警,负责处理非重大舆情的舆情处理。项目制临时机构就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就是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理,重大舆情一旦处理完毕,这个临时机构就地解散,后期的跟踪反馈工作可由常设机构来接手。
四是形成两项制度。实行网络用户实名制,出台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各大互联网平台用户注册必须实名。实行政府舆情监管机构和各大互联网平台的后台数据库对接制度,一旦产生网络舆情,可以快速准确定位到舆情产生的源点。
五是建好三支队伍。第一支队伍就是网络舆情专项处置小组,是处理舆情工作的常设机构。这支队伍的人员数量不用太多,但是综合素质要高,专业能力要强。第二支队伍就是重大舆情处理团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重大舆情处理小组。这支队伍的领导者一定要由政府的高级领导担任,因为他需要负责协调各方力量、各方资源,成员从各个部门抽调专家来组成。第三支队伍就是网络评论员队伍。需要建立一支人数可观的、为政府发出正面声音的网络评论员队伍。
三、重大舆情应对的具体措施
(1)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重大舆情的热度比较高,应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的声音,做到尽可能早的、正确的、透明的、信息量大的发出声音,引导舆论。
(2)政府领导应亲临现场恢复秩序。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赶赴现场,指挥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做群众的主心骨。这样有助于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更重要的是有助于稳定人心,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3)严防社会问题政治化。重大舆情事件定性上要严防将社会问题政治化,把社会压力分解到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去逐一处置。
(4)多部门联动处理重大舆情事件。很多社会矛盾中,需要党政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通力合作,特别是建立舆情磋商和应对联席会议制度,避免口径不一致,舆情反复。
(5)要善于责任切割。近年来的网络舆情事件表明,及时进行“责任切割”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对捍卫政府整体的公信力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1JC64,作者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