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侠)5月1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挖掘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省民政厅决定开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集镇或中心聚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且今为建制镇;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独具特色;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历史上为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获得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等称号的,予以优先申报认定。
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村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地名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获得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称号的,予以优先申报认定。
申报程序:此次认定申报程序包括普查登记、调研考察、审核报送和认定发布四个环节。经认定为“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的,将列入申报“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备选名单。
申报时间:2022年申报“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今后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