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青)6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近日制定了《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十五条硬措施”细化为50项具体任务和措施。
《实施意见》中修订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举报奖励,各地分级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明确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电站、寄宿制培训机构、密室逃脱、剧本杀、网约车、玻璃栈桥等新业态新风险新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实行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及时发送“警示书”和安全责任“实名制”的“三书一制”管理制度。严格高危项目产业转移政策,严防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高危项目从省外向省内、城市向农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