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华)7月21日,记者从《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施行。
近年来,驻马店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了不断提升。自2017年以来,该市已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20年和2021年,该市连续两年稳居“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方阵。
“通过立法来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既能巩固我市多年来文明城市建设的宝贵经验和丰硕成果,也为新形势下打造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奋力建设驻马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郭金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