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军雷闪
“咚咚咚……”
7月25日上午,卢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肖艳的办公室响起了敲门声,正在办公的肖艳起身打开了门。
“是海龙呀,快进来!”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海龙拿着一个档案袋走进了肖艳的办公室。
肖艳给张海龙倒了一杯水,让张海龙坐下。
“海龙,有什么事?”
张海龙将一个档案袋交给肖艳。
肖艳打开档案袋后,发现里面有一个装着1000元现金的红包。
“海龙,这怎么回事?”肖艳疑惑道。
“这是一名执行当事人刚给我的档案袋,我发现有些不对劲,交到纪检监察组,请您查收。”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李某伟申请执行李某平的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李某平患病在身,案件想要实际执结的难度很大。为不让胜诉的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张海龙带着执行团队冒着酷暑,多次往返城乡之间,积极核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在获取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机械设备信息后,第一时间采取了查封措施。执行干警的辛劳,李某伟看在眼里,感激万分。
案件执行的关键时刻,李某伟为表示对执行干警的感谢,找到张海龙,将一个档案袋塞到他手里,还没等张海龙明白怎么回事,李某伟便匆匆离开了。
接到档案袋后,张海龙一捏好像是现金,没有打开,也没有犹豫,拿着档案袋,径直走进了肖艳的办公室,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日前,李某伟的案件已得到实际执行。回访时,李某伟表示对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非常满意,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也将李某伟送给执行干警的1000元红包,退还了李某伟,纪检监察组对其向执行干警送红包的错误行为提出批评。
目前,卢氏县人民法院政法队伍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清廉司法意识明显增强。两年来,已有5名政法干警主动向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上交请托人或当事人赠予的财物、礼品、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