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梦露)8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介绍,《条例》突出改革创新。明确了省科学院设立理事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采用以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实验装置为主体的运行模式,打破了官本位思想和铁饭碗意识,进行了制度创新;明确省科学院可以自主使用事业人员编制,招聘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不再进行前置审批等,为省科学院吸引人才、使用人才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条例》突出务实管用。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针对推动解决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中的突出问题,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力求每一条都可行管用,确保立出富有河南特色、符合重建重振需要的高质量之法。《条例》专门设立“保障促进”一章,建立了长效保障促进机制,切实解决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对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等。这些规定既符合河南省实际,又牢牢把握省科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