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记者:《指导意见》具体制定了哪些措施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赵栓成:保障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让每一寸宝贵的土地“有用”“好用”“不乱用”,还必须从规范管理、优化流程、划定红线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所谓“规范管理”,就是指乡村产业发展必须要用的土地,要依法管理,落实“进出平衡”要求,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办好转用审批手续。
所谓“优化流程”,就是指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划调整、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方面予以放宽、简化。
所谓“划定红线”,就是要坚决禁止一切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名义侵占宝贵土地资源的行为,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各种名目的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禁止出现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土地使用行为。
另外,《指导意见》还就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政策考核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