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巴富强通讯员赵洪宇李岩
“现在好了,晚上出门走路既方便又安全,还是巡察组给力。”11月23日,郸城县委第三巡察组到秋渠乡马洼村进行立行立改事项验收回访时,群众拉着巡察组组长何振中的手连声道谢。
这事还得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说起。
今年9月,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秋渠乡,对秋渠乡26个村级党支部开展巡察工作,在走访马洼村时遇到群众反映问题。
“之前路灯是用电的,电费是群众集资的,也花不几个钱,正用得好好的,村里给换成了太阳能路灯,刚装上的时候还亮,后来就不亮了,最多照一尺那么远。每到晚上,村里一片漆黑,影响村民出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群众质疑,县委第三巡察组随即对此事进行核实。经过走访,原来是马洼村利用集体资金1万元,购买了120余盏太阳能路灯进行道路照明升级改造,谁知道安装后的照明效果比较差。
对此,县委第三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判,将此事作为立行立改事项下达至马洼村党支部。随后,马洼村立即行动起来,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购买了质量更好的太阳能路灯。
看着崭新的路灯和灯火通明的巷道,村民们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巡察工作要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最强烈问题作为着力点,把群众反映最集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深入了解困扰群众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探照灯’‘显微镜’作用,让巡察走心、群众暖心。”县委巡察办主任赵天位表示。